4月6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救助的被害人家属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热心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检察院,感谢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邢某是曾担任五台县某村村委主任被害人张某的妻子,在张某担任村委主任期间,为维护社会治安,驱逐河南籍牛某,于2021年4月30日被牛某报复杀害。2021年11月11日牛某被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丧葬费38682元。由于牛某没有财产赔偿申请人,张某的母亲吕某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张某生前作为村委主任,为人公道正派,热心村务,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和政府的表彰。被害后,家庭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在高龄老人和子女的就业压力双重压迫下,生活实属难以为继。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部门了解情况后,负责控申检察工作的检察官立即主动前往张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与调查,结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要求,核实全部情况之后,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以及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的五类之一,于是向张某母亲吕某及妻子邢某宣讲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以及救助申请程序。在当事人吕某和邢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之后,五台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为两位被害人家属各争取到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并迅速发放到位。

据悉,该院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司法救助回访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妇联之间的联系,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摆脱生活困境,有效解决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检察温度真正可感可触,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