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长安网,欢迎您!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政法文化>>正文
【英模风采 榜样力量】郝伟:永葆担当作为的昂扬锐气
2021-06-16 00:00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信图片_20210616075446.jpg

郝伟,男,中共党员,1984年11月出生,现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处负责人、研究室副主任、员额法官。从警十四年来,郝伟同志在司法审判和新闻宣传战线上,用十年如一日的坚守、细微而平凡的点滴,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奉献与担当。

|政治上求强|

该同志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政治可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特别是该同志直接负责忻州中院意识形态、舆论引导以及部分党建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在多起重大舆情处置、网络阅评、舆论引导工作中直接负责、敢于担当、成效显著,与错误言行坚决斗争在一线,对党有深厚感情。同时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被推荐为忻州市党建研究会理事,撰写的《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应从三方面入手》获全国法院党建论文评选三等奖,30余篇意识形态、党建评论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媒体发表。

|工作上求先|

该同志工作积极性强,敢闯敢拼,敢抓敢管,创先争优。该同志从2013年10月开始主持忻州中院新闻宣传处工作,多项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做大,从弱变强,竭心尽力讲好忻州法院故事,传播忻州法院声音,树立忻州法院公信。在该同志主持宣传处工作期间,忻州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庭审直播先进法院、中央政法委首届“四个一百”优秀短视频账号,提名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忻州中院“133”普法宣传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忻州市法治教育基地在忻州中院挂牌,另有司法公开、新闻宣传、微电影评选以及新媒体推广运营等专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奖励,郝伟同志个人2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7次受到省、市级表彰。经过将近八年时间的辛勤耕耘和勤勉奉献,忻州中院司法宣传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了前列。

微信图片_20210616075457.jpg

|业务上求精|

该同志遴选为员额法官后,负责审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一审重大刑事案件。近三年来,该同志主审案件31件,其中包括宁武杀害一家四口案、繁峙砂河抢夺金洞至四人死亡案、宁武某煤矿伪造矿难命案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严重命案23件,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审依法判处死刑。该同志严谨负责,尽忠职守,所主审案件均无超审限和案件质量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主审了忻州首例“村霸”死刑案,在依法严惩罪犯的同时,主动向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家属提供生活帮助,并积极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同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群众对“村霸”不敢不愿举报、不敢不愿作证等问题,主动到基层乡村开展预防和治理“村霸”法律讲座。该案后被改编为影视作品并在国家级、省级微电影评选中斩获5个奖项,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被国家、省、市级多家媒体报道。该同志还特别注重在审判实践中勤于思考、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及社会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发出具体司法建议,其撰写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5次在国家、省级获奖,特别是该同志2013年作为主执笔人撰写的《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初探》,早期提出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考,该报告经专家评审,被评为全省法院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系重点调研工作中忻州法院系统所获最高奖项。

微信图片_20210616075500.jpg

郝伟同志办公室墙上挂满锦旗

|做事上求实|

该同志自2007年从警以来,坚持笔耕不辍,先后有500余篇文章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刊物刊登转载。担任《忻州法院志》和《忻州审判》执行主编,已累计出版超过两百万字。作为一名复合型法官,该同志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兼任中学法治副校长及社会法治辅导员,长期在基层、农村、学校、单位讲授法治课,编撰了近百篇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组织策划了独具特色的以案释法以及大量的法治宣传服务实践活动,并根据所主审案件改编制作法治宣传影视作品,特别注重发挥司法工作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央视、省级媒体多次予以采访报道。由于该同志还负责综治、法治、联络等多项工作,加班加点对他来说是正常事,按点下班反成了例外,婚假只休一周,多数节假日还要工作,同事们笑称他是“法院的大忙人”。该同志切实用忠诚事业的政治觉悟、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动和感染着身边的同事,不断推动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做人上求正|

郝伟同志遵纪守法,正派清廉,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保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生活中坚持做到不拿、不贪、不占,执法办案中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审,做人做事上坚持做到自重、自警、自励,从未发生任何廉洁自律、舆情信访、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在进行法治宣传微电影创作时,始终融入廉洁主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同志不断增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在和同事们的相处中,光明磊落,坦诚相待,热情善良,经常主动帮助同事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碰到自己的职级待遇问题时,不讲得失,不计回报,从不向组织提要求。碰到工作难题及责任时从不推、不躲、不靠,拥护组织、服从安排、迎难而上。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心,作为骨干参与了全院司法改革、扫黑除恶、执行攻坚、主题活动等大量中心工作。始终保持着一颗真诚感恩的心,用十多年如一日的爱院如家、任劳任怨,不断激发和释放着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廉洁务实的正能量。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忻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1-7024500


Copyright 2018 www.xinzhou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忻州长安网 版权所有 晋ICP备150035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