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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守护行动】 “昨晚的酒,我今天又没喝!”
2023-05-19 00:00   忻州交警

在日常生活当中

有些车友前一晚喝完酒

第二天醒来后会继续选择开车

觉得酒精已经分解了

殊不知“人醒了,酒还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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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

就容易造成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隔夜酒驾怎么回事?

2023年5月7日14时18分,王某峰驾驶号牌为冀B5G1V*小型轿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繁峙交警当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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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驾驶人王某锋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王某锋表示,曾在5月6日晚与朋友吃饭,喝了半斤白酒,结束时间也挺早的,都中午了,也感觉良好并没有醉意,于是便驾车外出办事,没成想依旧被检测出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忻州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不少人认为饮酒后稍作休息,或者睡一觉再开车就不是酒驾了,而事实并非如此,“隔夜酒”的危害同样不容忽视。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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