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 推杯换盏
竟是众人皆醒你独醉
别人代驾你酒驾
违法上路终被查
“醉”与“罪”相连
“驾”与“家”同重
酒驾就像 “定时炸弹”
随时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忻州交警元宵期间再出重拳
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别让酒驾
误了团圆
案例一
违法驾驶人:蔡某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支队执法小分队查处
车牌号:晋HEK07*
时间:2月4日20时57分
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建设路
酒精含量:131mg/100ml
处罚决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违法驾驶人:董某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直属二大队查处
车牌号:晋AKR09*
时间:2月5日21时15分
地点:忻州市建设北路汾源街口
酒精含量:21mg/100ml
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违法驾驶人: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寨交警查处
车牌号:晋A018Z*
时间:2月3日14时30分
地点:五寨县三岔镇
酒精含量:44mg/100ml
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四
违法驾驶人:马*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宁武交警查处
车牌号:晋FM7782
时间:2月3日14时47分
地点:宁武凤凰大街
酒精含量:31mg/100ml
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五
违法驾驶人:王*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静乐交警查处
车牌号:晋HMQ03*
时间:2月3日16时54分
地点:静乐杜家村
酒精含量:43mg/100ml
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蜀黍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查处不是目的,保障安全才是
请各位驾驶人牢记
吃饭可以,喝酒可以
喝酒后开车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