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8月20日至21日(周六、日)晚,忻州公安交警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周末交通违法整治集中行动。

“百日行动”进行中
两天的集中统一行动
全市共现场查处
各类交通违法1580例
其中
饮酒驾驶53例
醉酒驾驶1例
超员载客5例
超载行驶32例
无牌无证21例
客货运车超速183例
农用车违法载人7例
不系安全带543例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9例
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9例
其他各类违法行为626例
现将几起酒驾案例予以曝光!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8月21日,定襄县定凤线路段检查点。0时12分许,一辆车号为晋HU338*的小型轿车驶来,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杰身上有酒味儿,随即用呼气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 ,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梁某杰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又是酒驾 引以为戒

8月20日21时22分,五台县五环线(沟南村)附近交警临时检查点。刘某世饮酒后驾驶晋HAE09*小型轿车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刘某世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珍爱生命 杜绝酒驾

8月20日22时05分,五台县五环线(环城路)附近交警临时检查点。胡某军饮酒后驾驶晋H6J71*小型轿车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胡某军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以下动图告诉你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