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效保护中小学生的上下学出行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来之不易的创文成果,5月9日上午,忻州公安交警联合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召开“一盔一带”座谈会,召集市直1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方负责人,就如何提高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等问题进行座谈。交警支队政委刘元丰、副支队长郭建伟、宣传科科长张晋兰等出席座谈会。直属二大队大队长杨振华主持了会议。

座谈上,警、校双方共同观看了近期本地发生的一些涉及电动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片,现场发放《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承诺书》,现场办公建立了微信交流群,对下一步常态化联动互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刘元丰同志首先通报了全市去年和今年一季度涉及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当前校园教职工、学生家长的安全头盔佩戴情况,其次,从尊重生命、敬畏法律,提升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等方面,针对佩戴安全头盔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作了语重心长的阐述,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抓自身。市直各校教师职工、民辅警及家属要率先垂范,做佩戴安全头盔的领头人。
二是抓家长。家长作为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第一监护人,大力倡导“戴头盔安全行”,通过学校发挥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监督、提醒所有学生家长摒弃陋习,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强力推动头盔佩戴率的提升。
三是抓制度。他强调各校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大队要做好辖区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头盔佩戴率月考核排名。支队将同步抄告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并通报曝光不佩戴头盔的学生家长,边摸索边完善,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长效机制,交警、学校、家长三方共同发力,全面提升学校师生、学生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方式,老师、学生、家长带头,共同把安全头盔的佩戴率提到一个新高度,引领整个社会文明交通新风尚。

据悉,忻州公安交警将走进辖区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向师生们宣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知识,以及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呼吁中小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当好父母的宣传员和监督员,让戴头盔成为文明出行好习惯,共同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