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保护大气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忻州公安多措并举,通过全方位宣传、加强巡逻巡查、强化执法等举措,持续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对辖区内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社会震慑。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五禁”工作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5500余人次,对各自辖区“五禁”工作开展巡查整治。累计张贴各类通告、条幅、宣传标语27000余条,查缴(含主动上缴)各类烟花爆竹352箱,价值17.1万余元;与社区、村委会以及过去的经销户签订“五禁”承诺书3540份。共办理违规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2起;行政处罚12人,其中行政拘留8人,罚款3人,警告1人。
除夕夜,忻州市公安局全面加强城区巡逻防控工作,从夜间8点到凌晨8点,以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将严密防范和打击整治相结合,确保所有街道、社区、村庄见警灯见警车。期间,共查处卢野、樊野、解原等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起,行政处罚7人。
忻州公安在此提醒:
春节期间,忻州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巡逻执法力度,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