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岢岚县49名人民陪审员在山西省司法学校结束了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带着对即将投身法治建设的憧憬和热情满载而归。这也是岢岚县人民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以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建共享思路,首次联合岢岚县司法局、山西省司法学校以院校联合的方式为基层培育新生代法治力量所做的有益探索。
山西省司法学校副校长杨双荣在开班典礼上指出,岢岚法院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首家委托山西省司法学校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业岗前培训的法院,体现了岢岚法院党组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水平方面的法治思维。学校接到培训任务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岢岚法院研究课程学时设置、师资力量配备、培训人员的生活保障等事项,使得本次培训有序、有力、有效。
此次培训,结合参训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结构、不同阶层,从实际出发,设置了依法治国专题讲座、民法总则、刑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课程,由山西省司法学校的6名教学骨干分40学时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讨论交流等教学模式进行。同时,培训老师采取将热点案件、经典案件与法律理论知识相融合,使来自各行各业、法律素养各不相同的人民陪审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岢岚法院一直注重司法职业共同体建设,不断在业务交流和良性互动方面谋求新发展,而此次培训,正是从充分挖掘法院与院校在审判和教学方面的互动互补资源出发,通过院校的集中培训,以及接下来法院组织的庭审观摩、现场教学,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多方位培训。一方面,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发挥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保障司法廉洁、增进司法威信、普及法律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也通过各种方式培育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现代化水平,并将之延伸到人民调解员、行业组织调解员、乡村特邀调解员的培训上来。
通过培训,不仅使人民陪审员树立了正确的政治理念、坚定的法治理念,同时夯实了专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职业道德修养,为在今后的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奠定了扎实基础,也为岢岚县法治建设培育了一支强有力的法治新生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