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民众幸福感、获得感,近日,保德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全员出击,在全县范围内寻找“老赖”,向“老赖”亮剑。

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先后深入马家滩村、开莱社区、康乐社区等场所寻找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法理兼容、说教兼备,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耐心对其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对于恶意逃避执行,不听劝说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有力震慑和打压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执行行动,保德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573468元。





此次执行行动只是保德法院执行干警无数次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他们一直奔走在捍卫司法权威、守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下一步,保德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严厉惩治“老赖”,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德县人民法院关于
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提升社会诚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保德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按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财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限制购买飞机票、限制购买高铁及动车票,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二、对拒绝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到本院执行局如实报告,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对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罚款,并视情形进行搜查和强制审计。
三、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依法予以罚款。并对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予以拘留。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情形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本院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并将向其所在单位、所属党组织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联合惩戒的司法建议。
五、对拒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义务人和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将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拘留、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望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尽快到本院执行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履行!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拒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的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特此通告
保德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