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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公安依法处理一名发布虚假信息者
2020-01-31 00:00  

忻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流传一则“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的虚假信息。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1997年4月出生,五台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新浪微博传播“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虚假信息,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1月29日,五台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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