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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15分钟“云调解”免去千里奔波
2023-11-21 00:00   忻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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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忻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孙建新通过互联网“云审”平台,仅用15分钟,远程调解了一起原被告均在外地的买卖合同纠纷。

据了解,原告曹某和被告赵某系供货商关系,2022年6月,曹某通过微信与赵某达成协议,约定赵某为其培养33000株辣椒苗,种子及育苗价格为15000元。当天,曹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赵某转账15000元。

2022年8月,曹某所在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行静态管理,无法运输移栽,曹某将此情况告知赵某后,赵某表示再有十多天就出苗了,只能往后再推一推了。同年9月封控结束后曹某要求赵某交付辣椒苗,赵某却称已经没有苗了,且以为曹某育苗三次给自己造成损失为由,拒绝退还辣椒苗款15000元。无奈,曹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繁峙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赵某以原判缺乏事实依据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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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在海南省和广西省,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当事人均有意向调解,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孙建新法官庭前通过电话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云审”平台参加庭审。庭审中,在法官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提出各自调解方案,并就调解方案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整个庭审历时15分钟,“云庭审”的高效便捷也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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