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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调解,让法律更有温情
2023-09-22 00:00   忻府区法院

家事调解,让法律更有温情

“你好,小李,我是忻府区法院播明法庭工作人员,你应当在9月1日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到位了没有?”“法官,我已经按照调解书约定支付到账了。”听到这句话,冯法官一颗悬着心终于放下来,并嘱咐被告李某按照调解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并尽力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原来,在今年8月初,播明法庭受理了由长治市某县法院移送来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自 2018 年离婚后,被告一直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小孩抚养费,李某离婚后回到原籍忻府区居住生活。赵某提起抚养费诉讼后,案件被移送至忻府区人民法院审理。

作为一名法官,也是一位母亲,冯法官的心里万分焦急,她考虑到马上就是开学季了,必须尽快办理本案,才能保证这个小孩顺利上学,以免耽误学业。因原告在外地,法庭适用远程网络庭审系统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冯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告诉他们离婚后父母均应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对被告拒不支付抚养费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分期补足所欠原告的抚养费,首期费用在小孩新学年开学当日支付5000 元,以后抚养费用逐月支付至小孩的社保银行卡账户。被告李某按照调解约定的时间与金额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

父母感情的破碎不应该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绊脚石,一段婚姻的结束也不代表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止。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在法律之外,为人父母还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给予爱、给予陪伴、给予成长路上的指引。忻府区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秉持“柔性司法 调解促和”理念,不断完善家事审判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促进家庭社会和谐,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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