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傅,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款
罗某刚刚已经转过去了,您查收一下。”
近日
忻府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审判团队
秉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当事人当场支付了全部案款
发生纠纷,遂起诉

被告罗某驾驶其所有的小型轿车,与原告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与罗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住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出院后经鉴定机构评定为九级伤残。罗某的车辆受损,产生维修费用。
事故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认为不应该赔偿对方损失,几次沟通未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损失。
一波三折,终送达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根据原告李某提供的电话与被告罗某进行联系,但电话接通后,罗某对法官的询问躲闪回避,含糊其辞,对本人身份也不予确认。罗某居住在外地,法官随即按原告提供的地址邮寄相关材料,亦被邮局以无法查找到收件人退回。无奈,法官只能将材料转交送达团队直接赴罗某居住地,向其家人送达了应诉材料。
庆幸的是,罗某在收到应诉材料后,主动来法院了解案情,并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原告李某赔偿其车辆维修等费用。
释法析理,解疑惑
在收到罗某提出的反诉请求后,法官耐心听取其提出的各项辩解意见,在对其逃避诉讼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后,法官敏锐地觉察到,罗某只是对责任承担比例存在异议,并非故意推诿的态度。于是,法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让罗某了解通过诉讼程序能够公平公正化解双方矛盾,平息双方纠纷。
通过耐心释法明理,罗某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查清事实,明确双方具体损失。
圆满调解,化纠纷

庭审中,罗某虽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但因无反驳证据,表示同意按同等责任分担双方损失。经过审理,双方损失基本明确,在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除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赔偿部分外,由被告罗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一万余元,双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全部了结。当日下午原、被告领取了调解书,罗某同时将赔偿款全部支付给李某。至此,双方长达一年之久的纠纷彻底化解。最重要的一点,长期结怨、因为这起事故一直烦心波折的当事人双方在法院调解之下终于解开了心结,进行赔偿的心服口服,得到赔偿的尽释前嫌。
本案虽几经波折,但经过详细了解案情,积极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向其陈述利害、释法析理、耐心疏导,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化解矛盾,既做到案结事了,又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民生无小事。看似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影响和困扰群众的精神状态甚至工作和生活。下一步,忻府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调解灵活高效的优势,持续提升调解意识,灵活适用调解方法,增强司法服务能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既办好案又暖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