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长安网,欢迎您!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队伍建设>>正文
扫黑除恶必胜 公安民警有决心(四)
2018-09-19 00:00   忻州公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冲在这场斗争的第一线,站在最前沿。我们全体忻州公安民警有决心、更有信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五台县公安局沟南派出所副所长 刘丽宝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开展以来,我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淡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有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因此,作为一名民警,我们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 盘根错节,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

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黑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一方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代县公安局刑侦六中队民警 元 超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关闭窗口


主办:中共忻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1-7024500


Copyright 2018 www.xinzhou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忻州长安网 版权所有 晋ICP备150035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