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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法院顺利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08-05 00:00   忻州中院

近日,忻府区法院执行局在前期缜密工作基础上,派出精干力量前往五台县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1月,被执行人刘某夫妇以分期付款方式从忻州开发区某公司购买一辆重型货运汽车。之后,因刘某夫妇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车款,忻州开发区某公司将二人诉至法院。2018年11月,忻府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刘某及其妻子张某偿付车款9.6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夫妇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忻州开发区某公司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忻府区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刘某等沟通联系,其均以种种理由拒不到庭,案件执行陷入停滞。

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人员不得不多次前往五台县查找刘某夫妇,但刘某夫妇均避而不见。执行人员虽未能查找到刘某夫妇下落,但却掌握了刘某将购买的车辆停放在五台县某村的重要线索。2019年4月28日,忻府区法院派员将该货车查封,但刘某仍拒不配合执行。鉴于此情况,忻府区法院执行局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周密安排部署,并商请专业修理人员协助,于7月9日再次派员赴五台县某村强制执行,并决定扣押该货车。经过布控,执行人员在五台县某村内将正要离家外出的被执行人刘某成功截获。经过释明法律和耐心做思想工作,刘某迫于压力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与申请人就债务履行达成一致意见,以被查封车辆抵顶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尽快归还。之后,执行人员在修理人员协助下,冒着酷暑检查被查封车辆,更换汽车电瓶,最终成功将该车扣押,并护送回忻府区交付申请人。至此,案件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拿到执行人员交付的车钥匙后,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员顶烈日冒酷暑,倾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所感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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