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忻府区检察院检察长桑凡林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出示被告人赵某等人长期在108国道忻府区东外环等交通要道“碰瓷”后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效指控了16名被告人的涉黑犯罪行为。
据悉,该案是忻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例涉黑性质的刑事犯罪案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彰显了忻府区检察院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忻府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