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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2019-03-22 00:00   忻州中院

3月20日上午,忻州中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智明传达学习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在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3月19日院党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对2018年全省民事质效分析以及省高院近三年来民事审判16类案件的调研分析报告,介绍了全省民事审判业务培训情况。中院民事审判团队干警及技术处、行装处、法警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安智明副院长组织学习了省高院新出台的《2019年度全省审判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围绕3大类、21项重点指标逐项进行了强调;对照2019年全省法院第一季度办案进度统计,结合2018年度民事审判工作完成情况,对标对表、寻找差距,对完成质效指标较落后的基层法院和团队进行了通报,并就今年的家事审判、劳动争议、职业放贷、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理及2019年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安智明指出,孙洪山院长的讲话高屋建瓴,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要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抓好贯彻落实。

安智明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站位。紧紧围绕孙洪山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努力推动民事审判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均衡。二要对照2019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完成情况,强弱项、补短板,尽最大努力解决发还率高、结案不均衡等问题,缓解民事审判案多人少压力,发挥攻坚克难精神,全面提升案件约束性指标。三要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坚决贯彻孙洪山院长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坚持用改革创新思维推进各项民事审判工作。四要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密切配合,统筹推进。要加强家事审判、道交一体化、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审理。要把握重点,全面落实民事案件类型化调研指导工作机制,对照省院调研报告,加强对16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在实现民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的同时,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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