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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法院建立诉讼保全责任险机制
2018-12-18 00:00   山西法制报

山西法制报讯(记者 邸旭明 通讯员 徐晋源)近日,忻府区法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诉讼保全责任险正式落地忻府区。

诉讼过程中,许多当事人都希望通过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增加胜诉后判决执行的难度,从而维护自身权益。为防止因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法律同时明确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财产担保。然而现实中,因无法提供财产担保或担保不符合法律要求,不仅使申请人诉讼保全遇阻,而且导致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利用法院作出判决与强制执行之间的时间差而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造成了原告胜诉后执行不能的尴尬局面,加剧了人民法院破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压力,损害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权威性。

为完善诉讼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加强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源头治理,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忻府区法院以解决诉讼保全财产担保困难为切入点,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对接,引入诉讼保全责任险担保方式,并下发文件推广实施。

此举不仅降低了当事人进行诉讼保全的门槛和成本,也减轻了审判部门为查封、冻结担保财产而额外产生的工作负担,使诉讼保全的作用和效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更多的案件在判决作出后得以顺利执行,为破解“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新路径。

在此基础上,忻府区法院和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协作,逐步推开执行悬赏险、执行救助险等保险业务,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更加多样的制度支撑,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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