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4日,忻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培训会。忻州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副局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派驻民警,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副局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派驻民警参加了培训。忻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郭锐在开班仪上作了动员讲话。

郭锐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系列指示、决策的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有效整合刑事执行资源,降低国家刑事执行成本,构建科学高效的刑事执行体系,成功把社区矫正对象转变为守法公民,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具有重大意义。二是要强化学习宣传,准确认识《社区矫正法》提出的全新要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确定了矫正执行体系,强调了人权保障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规范,细化了矫正实施程序,规定了教育帮扶模式,践行了以人为本理念,界定了违法违规责任。三是要体现责任担当,努力展示《社区矫正法》培训的实践效果,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要以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依法办事,弥补短板,在学习上狠下功夫,在宣传上狠下功夫,在统筹上狠下功夫,在实践上很下功夫,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此次培训邀请到了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常晋波副局长作专题辅导,常晋波副局长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就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执法文书应注意的问题、社区矫正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授课。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业务骨干现场提出了一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常晋波副局长为大家一一作了剖析解答。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一致认为,《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此次培训内容详实、好使管用,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的矫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纷纷表示今后的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思路与方向,要在学习、宣传、落实《社区矫正法》上主动作为,为新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不断提升个人业务能力素质,实现学法与用法齐头并进,确保新法正式实施时工作的顺利衔接和规范统一;要把各项工作及时同步到《社区矫正法》的要求上来,严守底线,认真履责,做一名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视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使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更有效率、更有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