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院内,锣鼓喧天引起办事群众极大好奇。原来是一位事故受害者家属来给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张增堂、事故中队长赵建军送锦旗。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什么要给交警送锦旗呢?事情还要从6月9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6月9日14时许,梅某志骑行贵F9***8号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108线(京昆线)483公里(原平市定丰庄桥上)超越同向前方行驶的李某田骑行的祥龙牌二轮电动车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致双方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市医院120急诊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并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伤者李某田垫付抢救费31000元。

案件发生后,原平交警事故中队为妥善处理好这起案件,办案民警多次往返双方当事人之间开展工作,召集双方就赔偿问题开展调解,提出解决方案。调解中,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近了双方当事人对赔偿分歧的距离,其认真负责、热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最终使事故双方感动。最终在办案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事后,事故受害者李先生被办案民警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委托家属来到事故中队敲锣打鼓将印有“人民的好警察 群众的保护神”、“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的手中,从而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锦旗虽小但情谊无价,它凝聚着人民群众对人民交警的信任和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职尽责,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好警察。(郝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