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史红波同志在我市城区调研督导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每到一处,史红波同志都与市局机关和交警支队执勤民辅警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路面执法、通行状况等情况,指导执勤民辅警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强化勤务安排,要求执勤民辅警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持续巩固我市交通秩序“创文”工作成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新的贡献。

史红波同志指出,一要清醒认识工作重要性。今天开始,市公安局机关民警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下沉路面一线配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工作,一方面减轻交警负担,另一方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营造出人人参与整治活动、人人共享整治成果的浓厚氛围,为持续巩固我市“创文”成果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各执勤民警要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忻州市公安局关于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发力点,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二要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市局各分管领导和交警支队负责人要按照市局党委工作安排,深入一线了解路面执勤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累好的工作经验,形成忻州公安一套成体系、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机制。要持续提升一线执勤民警的工作能力,在培训中掌握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检验培训成效,用成效来回报社会。要注重言行举止,强化警容风貌,既要保持个人仪表整洁,又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罚双管齐下,做到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依法处罚心服口服。要详细掌握各路段通行规律,动态、科学勤务模式,不断提升执勤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按照《方案》要求,各执勤路段包片局领导、驻局纪检组、督察支队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认真整改问题,不断提升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发现的问题要不包庇、不遮掩,当场指出、当场整改,第一时间进行通报。要强化跟踪问效,既要解决“面”上的问题,又要解决“根”上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形成全警重视、全警全力、全警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