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上午,偏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次公开听证会,对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酌定不起诉。本次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康晓宇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会,侦查人员、当事人及辩护人列席。

“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无前科劣迹,涉案金额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酌定不起诉处理,请各位就该案的处理发表意见建议,以期该案的办理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会上,承办检察官王志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阐释了案件拟作酌定不起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随后,侦查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侦办情况,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办案人员针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辩护人就该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我现在深感悔恨,我愿意为我的无知买单,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听证员对该案的处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经评议,参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此次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一方面保证了不起诉案件程序和实体的合法性,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以及监督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修复了社会关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坚持阳光司法,加大办案透明度,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充分保障人权,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偏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