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忻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述法制度机制,推动述、评、考、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法治忻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制定履职清单,充分压实述法职责任务。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一“领头雁”,明确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做什么、怎么做、负何责,实现第一责任人职责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通过履职清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完善制度机制,持续规范述法内容方式。制定《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明确了谁来述,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列为市、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述法;明确了述什么,将“以法治思维推动七大能级跃升,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确定为2023年市级述法主题;明确了怎么述,述法采取“全面述法”与“点题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召开述法会议,有效推动述法全面覆盖。1月30日,忻州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朱晓东一一进行点评,肯定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14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召开述法评议会议。
强化考核评价,全力提升述法导向引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述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分类制定考核标准,注重结合工作实效和日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坚持将年度述法评议“成绩单”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在选人用人上逐步形成“法治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