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忻州中院召开2022年度第三十八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栗向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荣崇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志忠,执行局局长赵永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毅、贾秀玲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学、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层层跟进深化学习,统筹开展宣讲宣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确保大会精神不折不扣在忻州中院落地见效。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对照省委、市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方案、实化举措、聚焦关键、狠抓落实,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突破上、体现在司法为民的新作为上、体现在审判执行质效的新提升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上,为全方位推动忻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
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山西的具体化、落地版。全院上下要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目标、新任务和省委全会作出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十个更大”要求,坚持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思路、提升标准,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转化为全面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会议还传达了10月31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