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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法院诉前“线上”调解快速止纷
2024-07-16 00:00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河曲法院在向韩旭辉同志学习活动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院上下能动履职,不断强化各部门之间有效衔接,在具体案件中将教育引导等方式融入全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简便快捷、有温度有品质的司法服务。近日,河曲法院利用“线上”平台调解了一起小标的民事纠纷案件,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

原告于2022年12月为被告装修室内地板,费用合计6500元,完工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支付,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河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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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收案件时,当即与原告沟通,建议先进行诉前调解,向原告解释了诉前调解的便利性,并说明如果调解不成,依然可以走诉讼程序,原告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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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案件委派到诉调对接中心调解组后,调解员及时电话约谈了原被告,原告答应按时赴约,被告接通电话后表示自己现在在外地办业务,无法在约定时间赶到法院。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调解员让原被告通过“线上”平台陈述事实,在确认双方对事实无异议后,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向被告释法说理,“你也是打工人,挣的也是血汗钱,你干了活,包工头这么多年不给你钱,你心里什么滋味?”见被告沉默不语,调解员再次引导:“现在是诉前调解阶段,你及时将欠款归还,对你今后的生活不造成任何影响,如果等到起诉之后,你就要走一系列司法程序,将会对你的信誉造成影响。”经过调解员多番引导,被告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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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虽小,但件件连着民心。河曲法院通过深度挖掘和传承“枫桥经验”时代内涵,主动积极向韩旭辉同志学习,结合河曲地方特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利用“线上”平台不限场所、自由支配时间等优势,让“枫桥经验”成为做实司法为民实践的一道亮丽“枫”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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