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静乐法院杜家村人民法庭自觉加强能动履职,变“坐堂文案”为“主动出诊”,不断延伸司法服务链条,更好更快化解矛盾纠纷。
杜家村人民法庭审理陈某与静乐县某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时,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对占用耕地面积大小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考虑到费用问题,也无法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测。承办法官能动履职,主动驱车前往纠纷地所在村,对案件事实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在走访了镇、村干部后,法官带领双方现场进行勘察,深入了解涉案土地情况。经过法官实地测量,双方当面确定了占用耕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大小,在争议内容得到确认后,法官现场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循循善诱的引导,充分释法明理,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针对基层案件多发生在家庭内部、乡亲邻里之间的特点,杜家村人民法庭不断加强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因案施策的调解方式,尽最大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讼争。
武大、武二和王三是同村村民,村委新建学校后将旧校舍出售,其中,前两排出售给武大,后一排出售给武二,不久后,武二将自己所购房屋出售给王三。由于三人房屋相邻,日常出行均需经王三门口的道路,在三人因琐事引发矛盾后,王三便在自己门口的道路上放置树木枝干等障碍物进行阻拦,导致武大、武二出行不便,车辆无法通行,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无果后,武大、武二将王三告上法庭。
杜家村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源头化解矛盾的目的,多次上门实地了解情况、送达手续、与双方当事人谈心谈话,主动引导双方调解,深入了解诉求以及案件的前因后果。期间双方各执己见,表示拒绝调解,案件迅速转入开庭审理程序,但双方的矛盾对抗明显有了转机。
庭审中,承办法官以邻里关系为切入点,从道德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纾解当事人心中怨气,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判决后,法官再次对王三释法明理,王三终于不再僵持,表示回去之后就会将路障撤走,并不会上诉。
今后,杜家村人民法庭将始终秉持为人民司法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如既往地深入村落民居、田间地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通过能动履职努力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