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今天的案例,感觉检察机关确实用心用情做到了‘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近日,宁武县检察院对一起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听证会时,一名与会人员说。
民者,万世之本也。纾解民忧,紧盯群众“身边小事”、扎实做好“民生大事”,让群众的呼声事事有人听、件件有回应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宁武县检察院始终坚持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根本的就是要办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持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当成检察机关的“大事”,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称赞。
一条线索 40余家餐饮店得到监管
今年5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宁武县检察院反映,辖区内部分网络餐饮商户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无疑是当前群众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对此,宁武县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迅速开展调查,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对县城内40余家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走访摸排,发现部分餐饮企业确实存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原料贮存不符合操作要求、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规定、部分餐饮店还存在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以及餐具、饮具未进行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对此,宁武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对于部分餐饮店存在未办理食品小经营店及备案证过期问题,行政机关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当场处罚决定书》9份,给予催告,上述存在问题的餐饮店已在责令期内办理了有效的备案证。
一次摸排 5家托管机构被规范
“我们发现,该涉案托管机构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也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尤其是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低,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宁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说道。
托管机构作为一种新业态,因相关的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行业标准不够明晰,托管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本应服务家长和儿童的托管班甚至成为伤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3月的某天,年仅10岁的小美正在上课,忽然腹痛难忍。此时恰巧宁武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普法宣传。随后,他们与老师一同将小美送医。经过检查,得知小美是因食用过期食物造成的腹痛。
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小美是在学校附近的托管中心吃饭的。随后,干警对该中心进行了走访,发现中心由张某某夫妻二人在住宅房里经营,招生对象主要是附近小学的学生,日常由夫妻二人轮流购买食材。对于检察干警提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夫妻二人知之甚少,令人无比痛心。对此,6月24日至26日,宁武县检察院对辖区内所有托管中心进行了摸排检查,发现辖区内共有5家,其中部分托管中心为无证照经营。现场可见,托管中心厨房基础设施均不够完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不详、采购食材的渠道参差不齐,未建立进货台账,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其中有营业执照的3家托管中心虽然有消毒柜,但均处于未启动状态,餐具被提前取出并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部分餐饮人员健康证过期或无健康证。无证经营的2家托管中心均无任何消毒设施,餐具随意堆放,餐饮服务人员均未办理健康证。
随后,宁武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依法履职落实托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议,组织食品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县内小学周边托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对照内容,做好小食堂管理,严格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做好消杀工作和清洁工作。
一次走访 壕沟垃圾被清走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日,宁武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阳方口镇大水口村附近的大水口1号壕沟内随处可见大量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还伴有强烈的腐臭味。
通过进一步走访核实,宁武县检察院干警证实,垃圾主要为附近村民倾倒的生活和建筑垃圾,附近工业园区内饲料厂倾倒的使用过的兽药、防护服等医疗垃圾。大水口长城1段长城东侧的荆棘、杂草上还挂满垃圾袋,壕沟东侧土地上堆放有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大水口长城位于宁武县阳方口镇大水口村附近,是万里长城外三关中路——宁武关长城段上最重要的关口。大水口1号壕沟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宁武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后,宁武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其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限期清理,饲料厂倾倒的医疗垃圾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公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对生活垃圾进行人工清理。过了一段时间,宁武县检察院干警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县文物部门对此段长城附近增设了保护标识牌及“禁止倾倒垃圾”警示标语,同时在附近的交通路口安装了监控设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线索收集工作,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截至目前,“大水口1号壕沟内违法倾倒垃圾”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次专项活动 “危路”变“通途”
日前,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宁武县检察院的内外部协同努力下得到了妥善解决。这一案例不仅展示了宁武县检察院在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的积极作为,也体现了其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不懈努力。
位于宁武县县城东部入口的呼北线与崞五线交叉口呈丫字形分布。半年前,宁武县检察院通过调取近年来事故多发路段数据并实地调查发现,该交叉口相交道路等级分别为国道与省道,交通量较大,交叉口位置处于弯道,交叉口面积高达1533平方米,车流冲突现象严重,存在缺失交通渠化设计、缺少交通管理方式、缺少安全设施设置等问题,他们向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查建议后,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隐患路段多次进行实地勘察,研究整改方案,根据渠化设计内容施划道路标线,在各进口道上游距离停止线40米路侧位置设置警告标志,在交叉口北侧省道S306设置中央隔离护栏以及端头设置防撞桶,在支路进口道处设置减速带。行人二次过街驻足区利用阻车桩将区域硬隔离,规范车辆通行,确保行人安全,现已完成隐患点段治理工作。
与此同时,宁武县检察院在履职中还发现,县城内部分“殡仪车辆”未悬挂车牌上路行驶,此类车辆车况差,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同时,此类车辆因行业的特殊性,在行驶过程中,行驶速度快且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宁武县检察院及时向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殡仪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辖区国道、省道、城区城乡接合部周边道路对从事殡葬行业车辆进行摸排整治,集中打击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行车秩序,确保“危路”变“通途”,让群众出行安全更安心。(据《检察周刊》 田瑞旭 王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