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6·5”世界环境日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忻州中院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能动司法开展系列活动,努力筑牢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司法协作,共筑司法屏障

忻州中院与吕梁中院联合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协作机制备忘,积极开展常态化交流座谈。在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推动下,两地法院坚持以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为目标,以专业化审判为抓手,以区域间司法协作为助力,共同推动两地环资行政和环资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区域间环境保护资源共建、共享,共同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构筑“司法屏障”。

送法入企,助力绿色发展

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由中院副院长赵海生带领环资庭法官干警,专程赴山西晋享环保设备股份公司走访调研,就环境污染治理、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困惑进行交流探讨,倾听企业呼声,了解司法需求,宣讲法律法规,护航企业发展。

创新举措,共护绿水青山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行生态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进地方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高效互动,共同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动和环境司法协作长效机制,指导建立忻府区首个“生态修复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并参与启动仪式,联动推进忻府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

旁听庭审,提升司法效能

充分发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委宣传部公职人员等50余人走进忻州中院旁听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开,促进党政机关及社会公众提升法治思维和环保意识。
街头普法,凝聚环保合力

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法官干警走上街头,走进商铺,走进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鼓励大家用法律手段与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为共同守护蓝天、碧水、青山的美丽忻州作出积极贡献。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忻州中院将一以贯之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丽生态环境新期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为建设美丽忻州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