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忻州中院召开2023年度第十六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山西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精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栗向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自我革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容丰富,思想深邃。自我革命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品格。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勇于自我革命。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六个必须”,提升“四自能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推进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议要求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此次考察山西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对标对表,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党的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
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篇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要求,对新时代能动司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发人深省、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张军院长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能动司法的理念、方法和要求,坚定信心、更新理念、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的新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