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人民群众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近日,静乐县检察院联合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静乐县司法局、静乐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低碳日宣传活动。

宣传队先后前往山西大地控股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金能煤业有限公司等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详细介绍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由来以及目的,并向企业职工发放了《低碳节能倡议书》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号召企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企业负责人分别就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下一步,静乐县检察院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和影响力,坚决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加快建设美丽静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