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11月21日,忻州中院邀请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观摩刘某诉怀仁市人民政府与朔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就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规范严谨,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参加观摩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观摩活动亲历了庭审全过程,是一堂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最生动的“法治课”,不仅深刻认识到了规范的执法程序和环环紧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起到的决定性、关键性作用,更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认识,为规范化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有助于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具有积极作用,是提升行政人员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执政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忻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师生到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2016年以来,中院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40余次,参观群众两千余人次,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