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审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悉心调解
将矛盾化解在庭前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经过
2022年5月,阿文(化名)在驾车左转弯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同乘人老张(化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阿文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阿文与被害人老张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繁峙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阿文有期徒刑一年。判后,阿文以原判量刑重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调解过程
二审期间,承办法官马丽珍认真阅研案卷材料,认为犯罪受到惩罚并不等于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案件处理不当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通过积极有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同时让被告人真正认罪伏法。为此,马丽珍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耐心询问其调解意见;另一方面多次与上诉人释法明理,消除其对抗情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阿文主动要求提前履行调解协议,其家属将剩余民事赔偿款16万元交付给被害人近亲属,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鉴于上诉人阿文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在二审期间将民事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取得了谅解,合议庭依法酌定对阿文从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改判上诉人阿文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不仅使被害人得到了心理慰藉与经济补偿,有利于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同时也让被告人获得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司法温度。下一步,忻州中院将依法灵活运用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和履行兑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