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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政法】静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
2024-01-02 00:00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静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元旦、春节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主持,在家党组成员、各部门副职以上干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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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静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伟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跃德传达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主要内容。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与全体参会人员开展节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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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节日期间“四风”顽瘴痼疾最易反弹,党组成员要带头把从严抓作风的要求一贯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在关键时间节点上不放松、不随意、不违纪,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二是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部门干警树立廉洁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杜绝“四风”反弹回潮。

三是全院干警要知敬畏、存戒惧、严明底线红线,切实做到身板正腰杆硬,坚持修身律己,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廉本色。同时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值班值守等制度,节日期间带班领导要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确保度过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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