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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从11.3亿美元到5.9万亿美元

2024-09-29 来源:法治网 责任编辑:梁艳 分享:

□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法治成就

□ 本报记者 万静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营商环境直接影响每一个市场经营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影响所有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增长动力,是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动力的重要举措。

风雨兼程,春华秋实。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从积贫积弱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历史性跨越。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4亿户,同比增长8.9%。其中,企业5826.8万户,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万户。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市场活力汹涌喷薄,这一切都源自于我国不断优化进步的营商环境。

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从聚焦招商引资到全面政府“放管服”,从建设法治中国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不断优化完善的营商环境让新时代的中国经济持续发力,令全球瞩目。

“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市场准入降门槛办照更便利

事实上,我们对营商环境范畴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窄”向“宽”的转变。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初,我国还没有完整清晰的“营商环境”概念,人们普遍的认知就是特指以招商政策优惠为主要代表的改革举措,包括交通、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以及人力资本、生态环境等各种硬件层面要素,而当时的服务对象大多为外资企业。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

2017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也成为党的十九大之后“放管服”改革的新目标。

近年来,我国“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党的十八大以来,取消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累计减少90%,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已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在地方,多数省份减少审批事项50%左右,有的超70%;一大批被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含金量”高,受益面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2年版清单与2018年试点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17项,缩减比例达23%,市场准入持续放宽。

商事制度突飞猛进。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压减87%以上,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设立便利度明显提高,用时大幅缩短。

政府服务更优更快。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得到普遍实行,审批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一大批烦扰公众的各种证明和繁文缛节,办证多、办证难现象大为减少。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加快,“一网通办”正在形成,有的审批办证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或“一趟不用跑”。

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上快轨”

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1804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5517.7万户、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

“民营经营主体占比进一步提高,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更加便利,市场活跃度较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认为,民营企业的数量和民间投资活跃度是体现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从中长期看,最能吸引投资者的因素还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监管措施依法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各类投资者能放心地实施投资。

2016年6月我国开始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点名扶持等行政垄断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

2019年,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从此,我国相关的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法律体系建设进入“快行线”。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牵引和指导下,我国各地因地制宜,推出具有地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和部门条例,初步形成营商环境立法执法多位一体的“雁阵格局”。

2022年8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随后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发布多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研究完善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定进一步细化。

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要求各地切实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行为,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及收费专项治理。201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发文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2017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今年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透露,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共检查各类单位4.48万家、立案1253件,督促退还违规收费3.93亿元。

外商准入负面清单越缩越短

中国依然是全球投资高地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上世纪80年代,又相继出台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三部法律被称为我国的“外资三法”。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

2020年1月,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随着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越缩越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越拉越长,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中国通过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世界共享自身发展的潜力和机遇。

中国目前是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规模从1950年的11.3亿美元跃升到2023年的5.9万亿美元,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国际市场份额从1978年的不足1%提升到2023年的12.4%,连续7年稳居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

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信心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我国累计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22个,累计部署改革试点任务超3400项。外资企业设立数量持续增加,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766家,同比增长39.7%。外资来源利用更趋多元平衡,加拿大、英国、法国、瑞士、荷兰等国家对华投资金额显著增长,中西部地区外资占比持续提升。

营商环境的优劣水平决定了生产要素资源的集聚与流向。数据是最有说服力的事实:2022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1890多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比三年前增加了近500亿美元,中国依然是全球投资高地。2023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33亿美元,比1983年增长176倍,规模连续多年保持世界领先。

2020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达到全球最佳水平的77.9%,排名位列世界第31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同时,我国还位列营商环境改善最快国家。


□ 短评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 万静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而言须臾不可缺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

对于企业来说,优化营商环境能够带来最直接、最明显的好处就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毕竟,高效的行政管理、简化的审批流程和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使企业更容易开展业务,从而推动产业发展和整体经济的增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一个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中国,能够带来稳定而安全的投资环境,吸引全球,拥抱世界,为国际社会创造更多机遇。

近年来,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密集出台,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市场规则更公平了,涉企政策更透明了,执法过程更规范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在持续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