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忻州市,有这么一个集体,他们身着法袍守正义,手握法槌落清音,把法庭当作舞台,定分止争,在是非黑白之间传播公平正义;他们晨曦朝露去,披星戴月归,以办公室为家,伏案埋首,从堆叠卷宗之中力求胜败皆明;他们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投身环境司法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倾情守护一方天蓝地绿水清……他们就是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日前,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的战略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2021年1月1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有的民事审判第三庭为基础,组建成立一支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庭对涉环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同时承办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劳动争议、破产与强制清算及关联诉讼等专业要求高、审理难度大、案情复杂的案件。
这是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团队,这是一支上下齐心、凝聚奋进的团队,这是一支勇挑重担、朝气蓬勃的团队。该庭现有员额法官5人,法官助理4人,书记员5人。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环境资源审判庭深挖潜力,苦练内功,始终把“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司法保障的重大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推动环境司法改革创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资源审判庭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进一步拓宽思维,创新审判理念,以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探索为动力,以建设复合型审判团队为保障,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深入。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对污染环境类案件审慎适用缓刑,妥善审理了一批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环境污染等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传递了司法保护环境的强烈信号,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强大效应。环境资源审判庭高度重视以公益诉讼为重点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该庭受理的北京自然之友诉原平铝厂环境侵权公益诉讼案,是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受到了市委、政府、媒体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法官多次就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专业问题向省高院、最高法请示汇报,邀请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专家库中的环保专家深入赤泥库现场进行勘察,并提出了专家论证意见,为原被告双方的调解以及合议庭的审理提出专业化、科学化的建议。经过十几轮的磋商、逐项调解,最终调解结案。该案的成功审结,对社会公众树立环境生态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指引作用,对引导企业积极防止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19年,该案入选“山西省优秀代表性案例”。
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合力。注重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理念,准确区分行政行为的程序性瑕疵和程序轻微违法,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仅有轻微瑕疵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序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不断优化本地生态环境。
不断树立专业审判理念。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忻州中院与忻州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切实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同时有效拓宽司法保护路径,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找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治薄弱点,强化综合治理成效。坚持修复先行理念,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统一惩罚性赔偿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实质性修复。
切实增强环资案件审理效果。为了追求环资类案件的办案效果,结案后合议庭定期开展案后回访、跟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2021年6月4日,合议庭跟踪回访了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赤泥库闭库工作,督促当事人即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推进黄河万家寨库区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宁武汾河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晋陕蒙”两岸三地环境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提升环境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共识。
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保障民生利益
“我们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考虑双方的利益平衡,引导商户诚信、守法、善意经营。”该庭一位办案法官深有体会地说,“要让当事人产生保护商标权、著作权的意识,知道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了一批涉及中粮集团、张裕公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该庭牢牢坚持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为己任,结合本地经济水平,依法引导商户合法经营,切实服务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每年的知识产权日深入街头开展普法宣传,为推动产权保护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展行政执法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与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制定措施,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在审理的46起砂肺病工人维权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人员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寓情于法,释法析理,最终促成该案的三家矿山企业全部撤回上诉,让农民工及时拿到了赔偿款,这批案件的快速审理推动了企业对患病工人治疗赔偿进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助推企业处僵治困,提升破产管理人职业素能
多措并举促进民营企业实现“起死回生”。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庭成功审结忻州市首例(繁峙县平型关铁矿有限公司)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金额3.3亿元,清偿债务1.9亿元,清偿率28.2%。配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庭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办案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力量,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多个职能部门、各方利益,发挥司法智慧,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最终促使该案成功重整。债务清偿方案对小债权人的债权一次性全部清偿,解决了职工的就业安置,对1076名债权人的利益给予了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实现起死回生提供了法治实践样本。救活企业的同时,还促成了一大批执行积案的化解,“一揽子”解决了诸多问题。
2013年该庭审理了云马焦化公司、万达煤焦化公司等一批困难国企破产清算案,充分应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机制,案件的成功审理促进了国有困难企业及时出清,有效盘活了闲置多年的国有资产,为推动忻州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困难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推进探索破产审判的智慧化路程。环境资源审判庭着力在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整体职业素能和管理水平上做文章。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经过60多天的不懈努力,促成忻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这是忻州法院系统完善破产企业法治保障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执业素养及专业能力、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水平,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城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与此同时,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推动与中国银行忻州分行建设合作,推动山西省首个“破产案件智慧辅助系统”上线运行,成为了全省首家实现“智慧破产”的法院,开启了忻州市破产审判的智慧化篇章。
捍卫英烈荣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了全省首例英烈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被告辛某于2019年7月1日,在抖音短视频上公开发布了在原平国防主题公园以续范亭将军全身雕像等国防内容为背景的多个短视频,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及扭胯状,行为举止轻佻,动作不雅,配音为相声选段,视频播放了1300余次,后被永久封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辛某侵害续范亭名誉权、荣誉权向中院提起公益诉讼。该案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邀请人大、政协等旁听,该案通过互联网全程直播,并当庭宣判。判后,被告表示服判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的审理顺时应势、彰显价值,被称为是“教科书式的庭审”。该案的公开审判,一方面打击抵制近年来抹黑英雄、丑化英雄的非法行为,推动形成捍卫英烈荣光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有力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优势,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多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庭先后获得“2013-2016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党小组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小组,多名法官立功受奖,获得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全体成员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推动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审判作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提升环境司法现代化水平,不断为守护美好家园、建设美丽忻州而真诚奉献。